转发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
文章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11-04-01 16:53 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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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政办〔2011〕34号
转发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
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
各乡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有关部门、单位:
现将市政府《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宜政传〔2011〕69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抓好落实。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
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
紧急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市直有关部门:
清明将至,祭祀野外用火显著增多,加上农事生产用火不断,极易发生森林火灾。面对我市目前森林防火严峻地形势,市政府就进一步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领导,严格落实责任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。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,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,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。
二、加大宣传,严格火源管理。要加强重点时期、重点地段、重要时节的火源管理工作,杜绝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。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。对违反规定的用火人员要从严处罚,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。要采取多种形式,充分利用新闻媒体,大力开展面向基层、面向群众、面向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,把预防森林火灾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。
三、加强预案管理,及时扑救森林火灾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,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要迅即启动预案,及时组织、科学指挥扑救,武警森林驻宜部队、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,及时检查和补充装备,集中待命,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。发生森林火灾时,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亲临现场,精心组织扑救。对玩忽职守、指挥失误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,要严肃追究责任。
四、加强督查,严肃查处火灾案件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由领导带队,抓紧深入到重点林区和火灾易发多发地区,逐项检查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,排查隐患,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。各级森林公安部门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,依法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。
五、加强值班调度,严格报告制度。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保证信息畅通无阻。严格火情报告制度,规范森林火情、火灾报送程序和时限;对国家林业局卫星林火监测中心通报的热点火情信息,必须认真核查、及时报告。
安庆市人民政府
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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