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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登记流程图

文章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11-06-07 11:15 阅读次数:

 

1
持证
申请
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我辖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,应持下列证件共同到迎江区婚姻登记处申请
1、本人的户口簿;2、居民身份证;3、结婚证;4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;5、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单人彩照,粘贴尺寸(长×宽)3.5cm×4.5cm(登记处可提供快照服务)
2
审查
询问
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、证明材料依法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。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,并已对子女抚养、财产、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,应当场予以受理。
3
登记
签字
登记员经审查、询问,对符合法定条件的,当场予以登记,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由当事人现场填写后签名或按指纹。
4
复核
发证
登记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所有相关材料,依法全面审查,复查无误后当即填写《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》,并指导当事人领证签字或按指纹。将离婚证书分别发给当事人本人。